云南盐津:当好生态卫士 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人民资讯    时间:2023-08-28 12:13:38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八月的盐津,风景如画。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让人民更加惬意幸福。这是盐津县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绿色福利”。

近年来,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盐津县公安局切实融入发展大局,紧紧抓住长江“十年禁渔”、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专项工作,坚持以严格执法、严打犯罪,全心全意守护盐津生态环境安全。


(相关资料图)

“以打促禁”护好两条江

盐津县地处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区域,境内关河(朱提江)、牛街河(白水江)是长江上游主要支流之一,水域管理点多、线长、面广。

“是县公安局吗?我发现庙坝镇高坎村的河边有船、渔具,还有电鱼的工具”,2023年4月17日中午,盐津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环食药大队民警徐仕明在现场还查获了15公斤的非法渔获物。“这些是野生的黄颡鱼、鲤鱼、鲇鱼,禁渔以来,白水江鱼类得到有效恢复,但仍有不法分子胆大妄为,我们将严厉打击。”徐仕明这样说。三年多来,盐津县公安局坚持“以打促禁”,累计侦破涉渔刑事案件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人,收缴并放生野生鱼类235公斤,收缴捕鱼工具电鱼机23套,地笼网292个,安网256副,排钓178根,皮划艇7艘,涉案价值50万余元。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2022年,全链条、全要素、全环节侦办了公安部督办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件2件,民警徐仕明荣获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和海事局通报表扬。民警们张贴举报公告、发放宣传单、连夜蹲守犯罪,盐津公安成为守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忠诚卫士,是公认的“护渔先锋”。

“现在站在桥上就能看到河里的鱼在成群结队地游,有时候还会一条接一条地跃出水面,好像又回到了四十年多前的样子”,家住普洱镇小河社区吊桥桥头的一位七旬老人感慨地说。滚滚白水江奔腾而下,悠悠关河水倒映着盐津特色的“吊脚楼”,似两条绿色的生命之脉润泽着美丽的盐津。

“打救并举”守好一方山

近年来,盐津县积极开展“绿盾行动”“候鸟行动”等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4.62%,有桫椤、筇竹、桢楠等二十多种国家珍稀濒危植物,被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桢楠之乡’称号,藏酋猴、鼯鼠、白鹭、黑熊、白腹锦鸡等十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这里繁衍生息。

为了守好这一方青山,盐津县公安局秉持零容忍的态度,专门走访、深入摸排,对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发起凌厉攻势。2022年8月,张某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工具钢绳套在盐津县庙坝镇黄草村山林内捕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斑羚2只,被盐津县公安局成功查获,并通过案件深挖侦破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2起,张某被依法刑事打击。今年2月,盐津县公安局环食药侦查大队在开展网上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有人使用禁捕工具狩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根据网上线索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朱某等人使用粘网等猎捕画眉鸟。生态环境好了,多年不见的野生动物重新进入人们视野,也由此发生了不少迷路、搁浅的“窘事”。7月,民警成功救助一只因迷路闯入理发店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复齿鼯鼠。打击犯罪与救助护佑双管齐下,2022年以来,盐津县公安局共侦办非法捕猎类刑事案件23起,救助野生动物50余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0余只。辖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95.3%。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盐津城乡郁郁葱葱、鸟鸣啁啾,松鼠在居民楼旁的树木上筑巢觅食,白鹭在关河岸边成群栖息。“我是从上海过来的,到了盐津以后,感觉这儿的天空特别蓝,空气很清新,在盐津街上走一走,心情也特别愉快。”来自上海的游客王启荣欢喜的说。

“打假治伪”卫好一城人

如何让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盐津县公安局紧盯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隐患,重点针对侵害老人、妇女和儿童等人群的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进行依法严厉打击。今年来排查涉假药线索10条,立假药案件5件、食品安全类案件1件,刑事打击6人。其中,犯罪嫌疑人蒋某购买“百痛平”虫草蝮蛇胶囊、冬虫草全蝎胶囊等假药600盒,向辖区老年群体居民售卖。犯罪嫌疑人孙某网购假药“新喘宁散”,再以每包580元的价格销售给他人服用,均被盐津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山积而高,泽积而长”,绿色发展焕发出蓬勃的生机,青山绿水描摹着诗画的际遇。盐津公安将坚持不懈、久久为功,让绿水青山“底色”更亮、金山银山“成色”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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